六十四卦淺引(二)

一. 乾,乾象堅剛,乃天地之尊。健也,言天之體。「以行健為用,聖人則之。欲使人法天之用,不法天之體,所以不名為天,而名乾。」引自《京房易傳》。

二.坤,坤象勢,有溫順之德。勢是指形勢、大勢,必須隨順大眾趨向,或主動或被動,合之正道,便能德合無疆,可以厚德載物。

三.屯,盈也,物之始生也。此乃剛柔交而難生之象。震下坎上,震一陽動於二陰之下,為內卦,動而始交。坎一陽而外陷於二陰之中,即身在險外而下陽初動,上下不應,故說為難也。

四.蒙,坎下艮上,微昧瘖弱是也。「屯者,世之蒙,乃未開治之天下,故曰草昧。蒙者,人之屯,乃未學識之赤子,故曰童蒙。」引自陸振奇《易芥》。

五.需,須也,須即待也,喻「待時而動。」物初蒙稚,須伺時養成,徐圖以達。如天上有雲,雖未及雨,而澤地之甘霖可待而得也。

六.訟,爭也。天與水違行,內外各行其路,各極其端、背道之象也。訟,從言從公,爭言於公,上剛下險,宜化戾為祥也。

七.師,眾也。君子以容民蓄眾,上坤下坎,外順內險,藏不測於至靜之內,宜為多憂。宜求諸眾之勢以助也。

八.比,樂也,吉也,順從也。地上有水,水流地上,則出險於外,內順和氣,外憂內和,故為樂。九五居高上位,群陰比上,順輔相和,為比輔和氣之氣也。

九.小畜,寡也,不足以兼濟也,小有所蓄而已。六四陰爻得位,以六四之柔而蓄上下五陽,互卦見兌,兌為少,故為小蓄,以示預作準備而有所小積、小聚。

十.履,禮也。初二兩爻於地道,六三陰爻履於其上,失位,故不得妄動。惟有以柔履剛,小心翼翼以行事之象也。天高澤低,必須敬順於禮,審慎循序以進也。

十一.泰,乾下坤上,天地交泰而萬物通也。蓋陽氣主升,陰氣主降,今二氣相交而合和,和則通,合則泰,故內健外順,上下志同之象也。

十二.否,乾外坤內,陽外而上升,陰內而下降,上下不交,志不同不和不通,故天地閉,賢人隱。陰陽相乖,隔塞成痞也。

十三.同人,乾上離下,和同於人事也。先天之乾位,後天變為離,今先後天同位,故曰同人。外健內麗,大有文明之象也。

十四.大有,乾下離上,居中得位,五位為極為尊,一陰居尊為主,統五陽為用,故為大有。所照者廣,所被者大,賢人之象也。

十五.謙,艮一陽居於九三之位,以象天道行於內,地道柔順現於外。如山之壯高而今屈止地下,謙恭之至也。

十六.豫,上震下坤,坤順於下,震動於上,下內卦為止,不進,豫悅,安於現狀也。上內卦有動而藏險之象,宜順動而合時也。豫之時義,大矣哉﹗

十七.隨,上兌下震,震動於內,悅說於外;內動以德,外說以言。此卦上下兩體爻畫,皆取剛下於柔,降尊屈貴之象。忘其勇尊而下於人,我能隨物,則物必隨我。表示以己下人之美德,故元享也。

十八.蠱,上艮下巽,風躁於內,山阻於外;風不暢行,不能疏物,故整治其事。幹父之蠱,整治前賢已壞之緒也。故父有遇患,而子賢者為幹蠱。艮為少男,巽為長女,中爻互見震兌,有女惑男,風受山封之象。參先後天卦位,巽艮兩卦,先天之巽在後天之坤位,先天之艮在後天之乾位,故爻象多取父母,故宜復整治父母前賢之敗壞也。

十九.臨,上坤下兌,上順下悅,二陽居初二而浸進,澤上有地,地因而得有潤澤而生養萬物。臨卦在七十二候中為二月卦。

即一陽初生建子月為復。

二陽為臨。

三陽為泰。

四陽為大壯。

五陽為夬。

六陽為乾。

五月時一陰始生為姤。

六月時二陰長而為遯。

以上由一陽初生的子月,至二陰長為遯的六月,凡八個月,故卦言「至於八月有凶。」即由卦候來言。

二十.觀,巽上坤下,諦視也、遊觀也、觀摩也。中爻互艮,為限、為門闕。外風物,內順和,九五履中得正,以中正之道,觀行天下,乃成大觀之象。

廿一.噬嗑,離上震下,噬者齧也,咬也。嗑者合也。頤中有物,齧而合之,威在內,文明在外,如人執法用威,期能掃除敗類,以象明罰勒法。九四中剛堅,與柔爻二至五為間阻,有物間阻便不成頤,必齧以去之。先天之離亦後天之震,先後天之方位相合,故為明析之象。

廿二.賁、艮上離下,賁者飾也。外止而文明以內,即外質樸,故無色為飾。內文明,故內具才為光明,為飾。然火僅及於山下於內,光彩未及遠外,徒具點綴粉飾而已。

廿三.剝,艮上坤下,裂也,陰消乾也。陰往上消至五,僅存上九之一陽,為小人剝奪君子之象。若徒以賁賁粉飾,其道已窮,宜立即力謀根本挽救之法也。

廿四.復,坤上震下,反也。反本之道也。雷在地中,一陽來下,剝極必復,物極必反,此乃窮上反下之義,持之勿失也。

廿五.無妄,乾上震下,無虛偽也,即至誠也。震陽初動而勿亂,持之以誠,則道無不正,動而行健,此君子之道也。

廿六.大畜,上艮下乾,外止其健,內行其剛,則蓄容既正且大。天在山中,乃將天德包容而且積厚之,如人擇善固執,善守天之道也。

廿七.頤,艮上震下,養也。上下二陽,中含四陰,上止下動,外動中虛,如人頤頷之象。養正則吉,頤貞吉也。山下有雷,陽氣巳及山野,則萬物具生機,故宜飲食以養生也。

廿八.大過,兌上巽下,過者越也,過乎中即為越。猶聖人過越常理,陽過乎中,便成大過大患。此卦初上為陰為末,內乘重陽重剛,陰弱不能勝強陽,澤滅木也,物過盛也。

廿九.坎,重坎,重陰也,勞卦也,具隱伏之象,水勢重陷而來,有陷溺之陰。陰難重重,淪於幽昧之象。內互卦上以山,內互卦下以動,如心中心主而動,仍能涉險而出也。

三十.離,重離,重明也,日月得輝也,宜苟日新,日又新,辛健努力,更要明明德之道,須具高瞻遠見,內互卦上以澤,內互卦下以風,宜大顯光明,切勿行陰損之邪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