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學諸家概說

易道廣大,無所不包,無所不容,故能彌論天地之道。

故老相傳孔子傳易於商瞿,五傳而至田何,又三傳至施讎、孟喜、梁丘賀等,世稱三家易。學為治世之用,故又名為儒家易。

老莊出世,援易以談玄出世,又有道家易之稱。

黃帝、張仲景出,又以易為醫用,漸漸出現了醫家易。

繼了管輅、郭璞等出現,以易通術數,又有術家易出現。

如是,則一部周易,卻別分四家。

據《四庫全書經部•易類敘文》,又有兩派六宗之說──

「易之為畫,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。左傳所記諸占,蓋猶太卜之遺法。

漢儒言象數,去古未遠也,一變而為京焦,入於譏祥,再變而為陳邵,務窮造化,易遂不切於民用。

王弼盡點象數,說以老莊,一變而胡瑗程子,始闡明儒理。

再變而李光地揚萬里,又參證史事,易遂日啟其論端,此兩派六宗,已互相攻駁。

又易道廣大,無所不包,旁及天文、地理、樂律、兵法、韻學、算術,以逮方外之爐火,皆可援易以為說。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,故易說愈繁。

夫六十四卦大象,皆有君子以字,其爻象則多戒占者,聖人之情見乎詞矣。其餘皆易之一端,非其本也。」

茲列圖以說明之──

兩派六宗圖:

 

象數派

非象數派

 

 

象數宗

孟喜、梁丘賀等宗之

 

 

譏祥宗

焦延壽、京房等宗之

 

 

窮造化宗

陳搏、邵雍等宗之

 

 

儒理宗

周敦頤、程伊川等宗之

 

 

史事宗

李光地、揚萬里等宗之

 

 

非象數宗

王弼、韓康伯等宗之

 

兩派六宗,各是其是,各非其非,互相駁訾攻擊,而易說越辯越繁。

易經六十四卦,俱教人以君子之道。故六十四卦大象中,皆有「君子以」之句,用意是授人依象數而明其用。倘非明象數,空事玄談義理,實無益於社會;而明象數,又不為道為器,亦不切實際。

「易者,象也。」易者,非理也。故執著於義理者,肯定非易學本義。

說卦傳說「觀變於陰陽而立卦,發揮於剛柔而生爻,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,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」是說明觀變以發揮和順,從而盡性至命是也。

「聖人之所易也,將以順性命之理,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,立地之道曰柔與剛,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」是即順性命之理,取法乎天地陰陽,使互相配合。是以卦有卦象,爻有爻數,是即取法象數、卦爻以觀變發揮。若離象數,則一切易學基礎完全動搖,如何能觀變以作發揮,如何能順性命之理,如何立天地人之道?又如何能為道為德取法取則邪?

宋項世高之《周易玩辭》謂︰「易之道四,其實則二──象與辭是也。」「變則象之進退也,占則辭之凶吉也。不識其象,何以知其變?不通其辭,何以決其占。」是也。

宋儒丁易東《易統論》整理易學,除醫家易不列入之外,將歷來重要之易學分作十二類別,十二類別,即為「理、象、變、占、數、律、歷、術、人事、心道、釋」等學理依據來論易。

1.以理論易 如胡安定、程伊川、張橫渠輩,然皆莫如程子之精且詳。但既詳於論理,則略於論象,故伊川自謂止說得六七分。

2.以象論易 如李鼎祚、朱子發、鄭少梅輩,然鼎祚集解失於泥,子發集傳則傷於巧,少梅別成一家,且又失之過雜。以三家言之,子發最勝,但於卦止用三爻,既有未通,且牽合楊子雲太玄並陰陽家術數,不免失之於冗。

3.以變論易 如沈該、都潔是。其說本左氏爻易,如乾初爻變為姤之類。沈氏既用變卦,又用卦爻,若乾變為姤,則變爻為巽。都潔但論變卦,則多以取義,於本卦反略。夫變卦誠不可少,然爻爻以「之卦」言則不通。

4.以占論易 如朱熹、蔡伯靜、馮儀是。然朱子蔡氏專主於占面於象之難明者,尚多闕疑,雖彖言變而有所未盡。

5.以數論易 若邵康節、張文饒、劉志行是。夫易之生數止於加一倍法(從程子說),其著數止於大衍五十,若康節之說,則四四而變歸於皇極經世,別成一家。文饒雖本康節而又取太玄及司馬氏潛虛衛元嵩元包之數,而失之冗雜。志行又祖述列子一變為七七,再變為九九為一之說。至於太易、太初、太始、太素與太極列而為五,雜又甚焉。

6.以律論易 若鄭康成註周禮六律六呂是。其說以黃鍾為乾初九,以大呂為坤上六,以陽爻配六律,以陰爻配六呂可也。然而泰卦不得為寅月而為辰,否卦不得為申月而為卯,則又與辟卦不同。

7.以歷論易 若京房卦氣,以乾初九為子月,以坤初六為午月,辟卦是也。夫十二月卦,始復終坤,論其大體可也,至若始於中孚而終於頤,每以六日七分應一候,僅合「七日來復」一語,而於他卦,無所發明。至於僧一行之說,則又以起曆二始二中二終之數附會大衍,不但於易義無所取,於易數亦未嘗合。

8.以術論易 若易林軌革是。易林之繇,既自別成一家,而不合於易。至於軌革則以值年值事歸之一定之數,而人事可無與可乎?

9.以人事論易 若於寶晁子止楊廷秀是。夫以人事言,若「帝乙歸妹」「箕子明夷」之類,易固有之。干寶專以三代實爻爻證之,多失之鑿。近世晁子止又以後事證之,亦失之拘。誠齋能融化史寶為己用……先儒謂三八四爻,豈止三八四事哉。

10.以心論易 若楊敬仲錢子是。黃景元之說。其學本於象山,故以本心為主。凡「爻之」爻象大率皆歸於心,夫易固聖人所以說心,若爻牽合俱以心言,有失本旨。

11.以老莊論易 若王輔嗣、韓康伯程泰之說。其於易不可謂無所得。但輔嗣以形為累,康伯以一為無,泰之於易為通於老,則非聖門之學。至若魏伯陽作參同契,又以是而為內丹之火候,雖崆峒道士嘗取之。蓋假易以論丹,非易之有待於彼也。

12.以釋道論易 若孔穎達所引江左義疏,所謂住內住外之空,就能就所之說,斯乃義涉於釋氏,非為教於空門。若唐李通玄作華嚴論,至於文殊表艮少男,而近世語錄亦有華嚴可當艮卦之論。蓋借是以明各止其所之義,非真謂其無異旨也。借此以明彼則可,以彼即此為不可,易論人事,豈彼所謂出世法哉!

宋儒丁易東的這種分類法,大體上亦可說是較扼要而平實。但摒棄了醫家易,似乎亦有所偏頗。易學對中華文化各形態、各學科的影響是深層次的、多方面的。

中國的社會科學、人文科學、自然科學、生命科學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,往往都會援易為說,或援以入易,或多或少地與易學扯上了一種親緣的關係。

當然,學者自先可從自己的興趣出發,揀選所喜愛的一類先儒的著作,用心去閱讀研究。宜直接讀古人書,不宜讀近人著作。

等到有了相當進度與心得之後,學者宜另行多方採擷更詳備的專書來修讀,察其得失,觀其會通。

無論形上形下,俱為道為器。只有在正確、準確釋讀的基礎下,才可以在原理上能運化自如,法則上自可通變達用。